臺灣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近日公告將啟動既有化學物質第2期登錄規劃,並對優先收集資料及評估物質清單作出相關說明。
一、第1期工作回顧
為系統掌握既有化學物質資料,依據現行《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以下簡稱登錄辦法)第16條規定,主管部門分期指定需完成標準登錄的物質清單、數量級距及期限,並於2020年起啟動第1期工作,共指定106種既有化學物質,要求企業提交物質基本用途、理化特性及毒理資料等相關資料。期間,主管部門通過個案輔導機制提供諮詢服務,協助企業完成登錄。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首批大規模登錄企業已於2024年前完成資料提交,累計提交資料檔2000餘份。主管部門已對登錄資料進行整合分析,除將相關資訊提供至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運用於管理外,亦根據物質危害性、國際管理動態及臺灣地區使用情況,篩選部分物質納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或依據登錄辦法第18條要求進一步提交危害與暴露評估資訊。
二、第2期規劃框架
參考第1期執行經驗及利益相關方回饋,並結合本土需求與國際實踐,主管部門優化第2期執行架構。與前期相比,第2期及以後的物質,將由主管部門分批篩選物質,優先投入資源收集國際間已公開的危害資訊,通過盤點分析後,針對必要填補的資料缺口要求登錄人補充提交,提倡優先運用非動物替代測試,並推動共同登錄的方式進行。此外,將重點要求登錄人提供暴露情境與用途資訊,以加速掌握風險,便於及時採取個案使用限制或公告列管等管理措施。通過公私協作模式,共同維護民眾健康與環境安全。
三、執行進展與後續重點
依據前述規劃框架(如圖),主管部門已初步篩選出28種第2期優先收集資料與評估的既有化學物質,目前正逐步收集並盤點這些物質的國際公開危害詳細資訊。後續將啟動登錄辦法修訂程式,將第第2期規劃框架、指定物質及應提交資料專案等內容納入法規,並依法定程式徵求利益相關方意見。
清單詳見化學物質登錄平臺
圖、既有化學物質登錄篩選及管理規劃架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