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服務

作為第三方檢測與認證服務的開拓者和領先者,CTI華測檢測為全球客戶提供一站式檢驗、測試、校準、認證及技術服務。

認證服務

服務能力已全面覆蓋到紡織服裝及鞋包、嬰童玩具及家居生活、電子電器、醫學健康、食品及農產品……等行業的供應鏈上下遊。

環境永續

CTI華測檢測針對永續經營,提供企業全面性的經驗、專業知識和全球一站式的解決方案;並透過客製化與結合內、外部的永續資源,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永續的成本,彰顯企業的商業價值。

全球法規註冊服務

內涵台灣化學品登錄、全球化學品註冊、中國危害鑑定報告、全球GHS制度、醫療器械、日化品


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分公司,下統稱:“乙方”)經有需求的個人或機構(下稱“甲方”)委托,為其進行環境監測、食品檢測、環保檢測、化學分析等檢測、認證相關的技術服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服務通用條款(下稱“通用條款”)。通用條款與測試申請表(或稱“測試委托單”)等共同組成不可分割的整體,除非雙方訂立補充協議對通用條款進行變更,否則雙方均應按照本通用條款履行義務。


1、檢測要求


1.1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測試時,應填寫《測試申請表》並提交乙方(可以采用email、傳真和快遞等方式)。如甲方對測試服務有其他要求的,應在向乙方提交《測試申請表》的同時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接受。


1.2  如甲方在測試過程中要求變更測試服務的,應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提出變更申請,乙方應當及時對變更申請進行評估。


1.3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終止或變更測試服務的,甲方應支付乙方已完成測試部分的測試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測試費、人工費、差旅費、試劑費等),並且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其之前已支付的款項。


1.4  甲方將待檢測的樣品送達乙方時,應對樣品進行妥善防護和包裝,如樣品在運輸或交接過程中受損或遺失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履行義務的,乙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1.5  甲方應當知悉,樣品在實際測試過程中可能存在毀損風險,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1.6  甲方按照測試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適用、適量的樣品並支付測試費用和其它相關費用。


1.7  甲方應告知乙方任何與委托服務有關的實際或潛在的風險或危險,如輻射、有毒或有害或爆炸性物質、環境汙染物或毒物等,並承諾所委托之樣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1.8 甲方應在測試申請表中明確填寫服務要求,包括但不限於測試項目及其所依據的測試方法。如果甲方指定測試方法,則測試方法的適用與否由甲方負責;如果測試方法由乙方推薦,則乙方將自行選擇適用的方法。


1.9  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測試申請表的委托項目及要求提供測試服務,並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的方式向甲方送達檢測報告。


1.10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樣品和資料後,應當及時進行檢查,如發現樣品有誤、樣品量不足、樣品損壞,或缺少必要資料的(可能影響結果的準確性、結果判定的情況),應及時告知甲方補充合格的樣品或資料,檢測服務周期自乙方收到補充的樣品或資料起重新計算。


1.11  檢測服務周期自甲方向乙方提供了測試申請表及合格的樣品且已向乙方發出開案通知(可多種通知方式)後開始計算。如甲方要求加急等測試服務的,乙方應根據測試方法、項目條件等實際情況據實評估。


1.12  乙方可以應甲方要求派人外出采樣或現場測試,但甲方應確保采樣地或測試現場不存在任何造成采樣或測試人員人身、財產安全的危險因素,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用、工傷待遇、經濟賠償等任何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13  樣品檢測完成後,乙方有權結合樣品特性並根據乙方公司內部要求,自行決定對樣品留存或銷毀。如甲方要求繼續保存的,應提出書面通知並由甲方承擔樣品保管費。如甲方要求樣品退回的,應提出書面通知並由甲方承擔快遞費等相關費用。


1.14  對需要分包測試的項目,乙方應對分包方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負責,但由甲方或法定管理機構指定的分包方除外。


1.15  因技術水平和測試設備故障等原因不能測試或無法及時測試的,對於該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2、檢測報告


2.1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可向其提供中文或英文報告。要求提供英文或中英文報告時,甲方應提供客戶名稱、樣品名稱等報告編製有關內容的準確的英文信息。


2.2 雙方同意,乙方提供的報告或證書上的數據結果只對所送檢的樣品負責,並不對抽取該樣品的同批產品給出任何意見。乙方承擔責任的範圍不超出對樣品出具的檢測報告的範圍。


2.3 甲方對檢測的結果有異議的,應於檢測報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乙方書面提出,同時附上報告原件。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檢測結果。提出復檢要求時,乙方僅對原樣品按照原測試方法進行復檢,甲方應根據復檢情況支付相應的復檢費用。如果要換用新樣品和/或提出新方法測試,則視作新的委托申請。以下情況,乙方不受理復檢:(1)原樣品已被甲方取回;(2)原樣品無法保存;(3)原樣品已用完;(4)原樣品剩余太少不足以復檢;(5)原樣品超過保存期限已銷毀;(6)原樣品發生變質;(7)不可重復測試的項目;(8)其他認為不可復檢的情況。


2.4 乙方不承擔因甲方及其代理方或其相關方使用作廢、無效報告或誤用報告而引起的任何風險和法律責任。乙方對甲方提出的不合理的報告更改申請有權拒絕執行。


2.5 由於某些測試項目或方法尚未獲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在此情況下,甲方知悉,乙方提供的報告結果僅限科研、教學、內部質量控製等活動使用,不能用於作為向社會出具的第三方證明或任何的商業用途,乙方不承擔由此引發的任何風險和法律責任。


2.6 乙方依據甲方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資料、樣品等進行檢測、編製檢測報告,甲方應對資料、文件及樣品的真實性負責,因甲方提供的模糊、錯誤、不完整、誤導性或虛假的信息而導致錯誤結果的,乙方或乙方人員或分包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3、雙方承諾和同意


3.1 甲方承諾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測試費用,不得以與乙方存在爭議、交叉索賠或款項抵銷等任何理由推遲、減少支付任何款項。甲方因任何原因中止或終止付款的,或未全額付款的,乙方有權中止提供一切服務並拒絕發出檢測報告及任何相關資料,直至甲方支付拖欠乙方的所有款項及其利息。乙方對由此引起的違約及損失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2 乙方承諾應當采用合適的方法提供測試服務,以保證測試結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3.3 雙方同意,為了給甲方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乙方有權將所要求履行的全部或部分服務,授權關聯公司或其他具有相應資質和履約能力的第三方履行。


4、保密及知識產權


4.1 乙方承諾對甲方的技術情報和資料、非正式出版物、知識產權等承擔保密義務,甲方承諾對乙方的資料、知識產權、環境狀況、產品技術、生產工藝等承擔保密義務。


4.2 服務過程中一方向對方所披露的任何商業機密,包括合作範圍、內容、合作模式、費用等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3.3條涉及的第三方除外)披露,並保證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悉該商業機密的雇員有相同的義務。


5、違約責任


5.1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測試費用時,每延期一日,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測試費總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有權中止服務和拒絕出具檢測報告。


5.2 乙方因過錯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出具檢測報告時,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應付測試費總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5.3 因發生乙方無法控製的情形造成乙方無法履行或完成約定的義務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該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發生不可抗力時;甲方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其義務時;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按約定完成測試服務造成甲方任何損失或損害時;相關法律和法規及標準發生變更時。


5.4 乙方承諾,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檢測結果錯誤並導致甲方產生損失的,乙方同意賠償甲方直接損失,但乙方賠償金額不超過該具體檢測事項甲方支付的對應檢測費用的10倍或10萬元人民幣(兩者以較小者為準)。乙方不承擔任何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預期利益損失、委托費用、調查費用、律師費、公證費等)。


5.5 甲方違反合同給乙方或乙方人員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廉潔條款


6.1 雙方承諾任何一方或其工作人員均應當公平交易、廉潔自律,雙方均應堅持廉潔、誠信原則,恪守公認的商業道德和職業道德規範。


6.2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對方索要或收受個人回扣;任何一方不得接受對方的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物品等;任何一方不得為對方工作人員報銷應由其個人承擔的費用;未經對方公司批準,任何一方不得邀請對方工作人員參加其組織的消費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外出旅遊、高消費娛樂活動、以旅遊為目的在風景區召開會議等。


7、其他


7.1 乙方可應甲方要求為甲方指定專人或設立專用服務通道,以便甲方及其供應商可享受快速通道服務。


7.2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可為甲方提供檢測培訓及供應鏈管理咨詢等服務,具體服務方式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7.3  甲方可通過乙方公司的投訴熱線0755-33681700、投訴郵箱complaint@cti-cert.com或通過其它任何方便的方式對相關服務進行意見反饋。


8、適用法律


8.1雙方權利義務調整及爭議解決方式,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8.2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