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社會對於永續發展議題的期待呈現指數型成長,促使全球更加要求企業不僅應考量並揭露其對世界所造成的影響,也應揭露永續議題如何影響企業本身的財務健全性。
歐盟(European Union)將此概念稱為「雙重重大性(Double Materiality)」。因此,全球正逐步形成一套新的企業報導制度,要求永續影響資訊揭露(Sustainability Impact Reporting)與強化的財務資訊揭露(Enhanced Financial Reporting) 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並以相同嚴謹的管理標準進行揭露。
雙重重大性(Double Materiality)包含兩個核心面向:
◆ (影響重大性/衝擊重大性):揭露企業對社會與環境所造成的影響,以及企業如何透過其營運活動對永續發展做出貢獻(或造成負面影響)。
Ex: 企業於製造生產中排放大量溫室氣體,對勞工產生剝削等行為,不但損害外部利益,亦可能影響聲譽與引發監管壓力;反之,若企業改善負面影響並積極揭露,能強化企業的社會責任形象,並提升投資者信心。
◆ (財務重大性):揭露與永續相關的財務資訊,說明各項永續議題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績效及未來發展所產生的財務影響。
Ex: 極端氣候隨之而來可能將帶來高溫、乾旱、洪水等極端天氣問題,進而造成供應鏈中斷、原物料成本上升、購買力下降等問題。若企業無法有效應對挑戰,可能將直接影響收入、利潤與市場價值;反之,企業積極適應氣候變遷問題,發展綠色經濟節省成本,並提升品牌形象,長期下來更有機會吸引更多消費者與投資者。
這兩個核心緊密相連。企業所造成的各項影響,現在或未來都有可能演變為具有財務重大性的議題。因此,若企業未能充分了解自身對社會與環境所造成的影響(Impact),便無法完整掌握所有可能影響企業財務表現的風險,進而無法全面評估其所面臨的財務風險。
GRI與雙重重大性的連結:
◆ GRI 代表雙重重大性的「影響重大性(Impact Materiality)」
◆ GRI 是 IFRS S1/S2 的基礎
◆ 影響可能隨時間轉變為財務風險
◆ GRI 與 IFRS Foundation 合作提升互通性
Ex: GRI和IFRS S1/S2編制的順序? 第一步先做GRI,第二步再做IFRS。(從第一步公司對社會、環境造成哪些重大影響,再延伸至哪些影響未來可能影響公司的財務?)

雙重重大性不只是永續資訊揭露的新要求,更是企業治理思維的轉變。企業應以 GRI 的影響重大性為起點,結合 IFRS S1/S2 的財務重大性分析,建立一套整合且具前瞻性的重大性評估機制,使永續管理從「揭露要求」提升為「策略管理工具」,以因應全球永續法規、投資人期待及市場競爭趨勢,實現企業長期價值創造與永續發展。
引用與參考資料來源: 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media/rz1jf4bz/gri-double-materiality-final.pdf





































